毛主席教导我们:“
我们的军事原则是:
(1)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
(2)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
(3)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为主要目标。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的结果,往往需要反复多次才能最后地保守或夺取之。
(4)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两倍、三倍、四倍、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在特殊情况下,则采用给敌以歼灭性打击的方法,即集中全力打敌正面及其一翼或两翼,求达歼灭其一部、击溃其另一部的目的,以便我军能够迅速转移兵力歼击他部敌军。力求避免打那种得不偿失的、或得失相当的消耗战。这样,在全体上,我们是劣势(就数量来说),但在每一个局部上,在每一个具体战役上,我们是绝对的优势,这就保证了战役的胜利。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就将在全体上转变为优势,直到歼灭一切敌人。
(5)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每战都应力求有准备力求在敌我条件对比下有胜利的把握。
(6)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即在短期内不休息地接连打几仗)的作风。
(7)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同时,注重阵地攻击战术,夺取敌人的据点和城市。
(8)在攻城问题上,一切敌人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坚决夺取之。一切敌人有中等程度的守备、而环境又许可加以夺取的据点和城市,相机夺取之。一切敌人守备强固的据点和城市,则等候条件成熟时然后夺取之。
(9)以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员,补充自己。我军人力物力的来源,主要在前线。
(10)善于利用两个战役之间的间隙,休息和整训部队。休整的时间,一般地不要过长,尽可能不使敌人获得喘息的时间。”

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解放在军事上同样也将有它自己的表现,并将创造出自己特殊的、新的作战方法。”毛主席的十大军事原则,是在1947年12月25日所作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提出来的。它是毛主席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的伟大历史转折时期,为我军制定的夺取全国胜利的军事行动纲领。十大军事原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战争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我军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直到解放战争几十年作战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毛主席军事思想中关于作战指导原则的高度概括,是人民战争战略战术思想的光辉结晶。十大军事原则,是毛主席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军事科学的重大发展。
我军自1927年诞生以后,在毛主席、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指挥下,通过革命战争实践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无产阶级的作战方法。1947年下半年,毛主席提出十大军事原则,进一步统一了全党全军的作战指导思想,武装了我军全体指战员的头脑,提高了我军的战略战术思想水平和作战能力,推进了革命的历史车轮,加速了蒋匪帮的灭亡。当十大军事原则提出两个多月之后,毛主席在《评西北大捷兼论解放军的新式整军运动》一文中指出:“总观全局,说明了一个真理,就是只要坚决反对保守主义,反对惧怕敌人,反对惧怕困难,依照党中央的战略总方针及其十大军原则的指示,我们就能展开进攻,大量歼灭敌人;打蒋介石匪帮,或者只有暂时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或者连招架都没有,只有被我一个一个地歼灭干净。”事实正是这样。在毛主席的亲自领导和指挥下,在全国人民的支援下,我军运用十大军事原则,只经过三年半的时间,就消灭了由美帝国主义全力支持的蒋介石反动军队八百多万人,取得了全国革命战争的胜利。
十大军事原则深刻地揭示了人民战争的客观规律,通篇充满了唯物辩证法。篇幅不长,内容却十分丰富。它的每一条原则都有其独立的意义,而各条原则又相互紧密联系,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十大军事原则集中地回答了我军作战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战法、作战形式、战斗作风以及战斗保障等一系列作战指导上的问题。全部原则紧紧围绕着一个核心,贯穿着一条红线,这就是:在人民战争的基础上,避敌之长,击敌之短,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打歼灭战,是毛主席一贯的作战指导思想,是人民战争战略战术思想的精髓,是我军作战的基本方针,是实现“保存自己,消灭敌人” 这一战争目的的根本手段。因此,学习十大军事原则,必须努力掌握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这一根本指导思想,坚决反对打击溃战和打那种得不偿失或得失相当的消耗战的思想。
“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当年毛主席为我军制定的十大军事原则,是毛主席无产阶级军事路线在作战指导上的具体体现,是毛主席军事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军队是毛主席亲自缔造和指挥的、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的完全新型的人民军队,我军当年所进行的战争是革命的正义的战争,是人民战争。我们为人民利益而战,广大指战员无论在任何艰难困苦的场合,都能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而且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全力支援。所以,我军就能以人民战争为基础,灵活机动地运用十大军事原则,达到战胜敌人的目的。
相反,不管是以前,现在还是将来,任何反人民的军队(不管打着什么旗号),他们所进行的战争都是非正义的反人民的战争,是为一小撮剥削阶级服务的,必然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决反对!他们的士兵大多数是被迫去战场上当炮灰的劳动人民,根本不愿意替官僚、地主、资本家卖命。因此,具有鲜明阶级性的十大军事原则,任何反人民的军队都是不能利用的!无产阶级的敌人,尽管熟知我们的这些军事方法,他们千方百计地研究对付的办法,但都是徒劳的,最终也不能挽救他们的失败!懂得了这一点,我们在学习十大军事原则的时候,就要自觉地站稳无产阶级立场,牢固树立人民战争的思想。
“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这是十大军事原则的第一条。它指出了我军由弱变强,由劣势变优势,由被动变主动,以致最后全歼敌人的作战方法。它是我军打歼灭战的一个重要原则。它讲的是要正确地选择作战对象。它明确指出要先打弱敌,后打强敌,以各个击破敌人。我们知道,敌人的或弱或强,都是相对的。只要弱敌被歼,强敌就会受到削弱。坚持先打弱敌、后打强敌的原则,就会使我们部队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兵力上的优势,处于主动地位,不打则已,打则必胜;就会使我们能够一口一口地吃掉敌人,不断地削弱敌人,使敌我力量对比不断发生有利于我不利于敌的变化,保证最后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
什么样的敌人是分散和孤立之敌?怎样判明敌之强弱?唯物辩证法认为,分散和孤立,集中和强大,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且是发展变化的。敌之何部最强,何部次强,何部最弱,何部次弱,需要一个侦察的过程。因此,在实践中必须对敌军的兵力大小、士气高低、战斗力强弱、分布的态势、每支部队在整个部署中所处的地位及其内部相互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周密侦察,作出综合分析。一般地说,分散和孤立之敌,有各种不同情况:
有的是兵力分散,力量单薄,守备正面宽、纵深浅,没有强大的机动兵力。比如1947年6月我军举行战略反攻时,我晋冀鲁豫野战军胜利突破黄河防线就是明显的一例。当时敌人从开封至东阿,在正面宽达500里的防线上只有6个旅守备,兵力既分散又单薄,所以我军能够一举突破;
有的是脱离主力,孤军作战,或位置突出,不能及时得到他部敌军支援。例如1947年5月,被我西北野战军在蟠龙战役中消灭的国民党第167旅旅部及一个团,1947年1月,被我华东野战军在鲁南战役中歼灭的国民党整编第26师和第一快速纵队,这些部队都是蒋介石的嫡系,几乎全是美械装备,都具有较强的战斗力。但是他们当时致命的弱点就是位置孤立、突出,得不到他部的支援,因之实际上变成了弱敌而被歼的;
也有的是敌军内部矛盾较深,虽相距不远而不能互相支援。如1946年9月被我晋冀鲁豫野战军在定陶战役中所歼灭的国民党整 编第3师,是从郑州分进的各路敌军中唯一的蒋介石嫡系部队。这个部队与其他敌军矛盾较深,当我军打它时,其余各路敌人增援行动迟缓,致使该敌变成孤军,被我军歼灭。
为什么要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呢? 这是因为:
打分散和孤立之敌,易于打成歼灭战。实践证明,凡处于分散、孤立地位之敌,一般都是弱敌,是好打之敌,原来战斗力弱的会更弱,战斗力强的也会相对地变弱。先打这种敌人,容易使我军形成绝对优势,能比较有把握地实现全歼。例如,我华东野战军于1947年5月进行的孟良崮战役,就是在敌军集团齐头并进的情况下,当敌74师从其整个战线中央突出时,我以四个纵队实行战役割裂,将该敌与邻接之敌隔断,然后集中五个纵队的绝对优势兵力全歼该敌的。由此可见,所谓的强敌,一旦骄兵冒进,孤军作战,也会变成弱敌而被歼。
打分散和孤立之敌,有利于速战速决。在实战中,以同样的兵力打分散孤立之敌与打集中强大之敌,所形成的优势是不一样的。打分散孤立之敌,敌人易于为我分割包围,各个歼灭,速战速决。打过一仗之后,我军还可以迅速转移兵力歼灭他部敌人,保持战场的主动权。例如在1947年3月,我西北野战军在毛主席亲自指挥下,利用敌占延安后骄傲自大、急于寻找我主力决战的心理,以一部兵力诱敌主力北上安塞,而集中主力六个旅,在延安东北之青化砭地区,选择敌人沿咸(阳)榆(林)公路孤军前进的第31旅旅部及一个团实行歼击,仅用一小时四十分钟就把该敌全部歼灭。接着,我军又迅速转移兵力在羊马河地区歼灭了另一部敌军。
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既能够逐步削弱敌人,又能够不断发展壮大自己,促使敌强我弱的形势更快转化,为我军歼灭集中和强大之敌创造条件。解放战争后期的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就是在大量歼灭分散、孤立之敌以后进行的,并取得伟大胜利的。
“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是一条完整的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原则。前者是为后者创造条件,后者是前者发展的必然趋势。没有前者,不能够削弱敌人,壮大自己;没有后者,就不能够从根本上打败敌人。我国革命战争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毛主席教导我们:“一切军事行动的指导原则,都根据于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尽可能地保存自己的力量,消灭敌人的力量。”“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 就是为实现“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一战争目的服务的。坚决贯彻这一原则,就能使我们在战争中大量地消灭敌人,不断地大自己,牢牢地掌握主动权和制胜权。因此,毛主席提出的这一军事原则,不仅对于优势敌人作战时要贯彻,对一切劣势敌人作战时也要贯彻;不仅大部队、大兵团作战时要贯彻,小部队、小分队作战时也要贯彻;不仅进攻时要贯彻,防御时也要贯彻。未来的反“帝修反”战争,情况和条件与过去比较必然会有很大的变化。但新式武器的使用,技术装备的加强,没有也不可能改变战争的根本规律。未来的反侵略、反剥削压迫的革命战争,其性质仍然是人民战争。毫无疑问,建立在人民战争基础上的军事原则,包括“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这一军事原则,在将来仍然是完全适用的,仍然是克敌制胜的法宝。
毛主席为我军制定的十大军事原则的第二条指出:“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这条军事原则,是毛主席关于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伟大战略思想的具体体现。其基本精神是,在敌强我弱的形势下,要首先向敌人统治薄弱的地区进攻,逐步地削弱和消灭敌人,聚积革命力量,尔后夺取作为敌人老巢的大城市,以争取革命的全部胜利。“不了解中国革命战争的特点,就不能指导中国革命战争,就不能引导中国革命战争走上胜利的途径。”毛主席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科学地分析了中国革命、中国革命战争的特点和规律。毛主席指出:中国是一个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大国,又是一个幅员广阔、农业人口占80%的国家;“中国共产党的武装斗争,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农民战争”;强大的敌人和弱小的红军这个基本形势,决定了中国革命战争的持久性;帝国主义和它们在中国的反动同盟军长期占据着中心城市,反革命势力在城市比较雄厚,在农村比较薄弱,而“革命的胜利总是从那些反革命势力比较薄弱的地方首先开始,首先发展,首先胜利”。从这些分析出发,毛主席规定我军作战不能首先夺取和占领大城市,而只能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充分发动群众,开展人民战争,逐步壮大革命力量,最后夺取大城市。
先夺取中小城市和广大乡村,体现了毛主席关于避敌主力,打其虚弱,先打弱敌,后打强敌的作战方针。这样做的结果,我们在战略上虽然要打持久战,但在战役和战斗上则是速决战,不打则已,打则必歼。我们一仗一仗地消灭敌人,一口一口地吃掉敌人,集许多小胜为大胜,就能使敌人由优势变劣势,由集中变分散,由强变弱,直至灭亡。解放战争时期,我各野战军和地方部队,遵循毛主席规定的这一原则,在各个战场上都取得了伟大胜利。当敌军在数量上和装备上仍然处于优势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立即攻取敌人重兵据守、工事坚固的大城市,不但不能取胜,反而会使我军遭受损失。可是,先取敌人守备薄弱的中小城市和广大乡村,则能够多打胜仗,大量歼灭分散和弱小之敌,积小胜为大胜,逐步改变敌强我弱的形势。同时,我们解放了中小城市和广大乡村,一方面可以广泛发动群众,武装群众,建立新的根据地,发展人民战争;另一方面,经过攻取中小城市的作战实践,还可以使我军积累攻城作战经验,改善武器装备,提高作战能力。随着中小城市和广大乡村的解放,敌人所占据的大城市就会陷于孤立,易为我最后攻取。以解放战争为例,战争开始时,敌军总兵力是430万人,我军只有120多万人,敌人在数量上比我军多两倍半,装备也较我军强得多。然而,由于我军坚决贯彻执行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和战略战术原则,仅仅经过两年多的时间,就使全国的敌我形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军的兵力达到300余万人,而国民党军队的总兵力则下降到290万人左右。我军的作战能力有很大提高,能够攻克敌人坚固设防的大城市,并能在一次战役中围歼敌人十几万到几十万。我军由长期的劣势转入了优势。
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启示:执行毛主席这一军事原则,有利于建立和扩大农村根据地,使我军始终能够保持良好的人民条件和作战阵地,在运动中歼灭敌人。毛主席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就说过:“人民这个条件,对于红军是最重要的条件。这就是根据地的条件。”解放战争时期,毛主席在《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一文中,又强调指出: “只要我们能够将发动群众、建立根据地的思想普及到一切干部和战士中去,动员一切力量,迅速从事建立根据地的伟大斗争,我们就能在东北和热河立住脚跟,并取得确定的胜利。”这就告诉我们,先夺取中小城市和广大乡村,使根据地连成一片,我军不但有了运动战的良好战场,而且兵力的来源,民兵的配合,物资的供给,后方的巩固都有了可靠的保证。
攻取大城市,是先取中小城市和广大乡村的必然发展,也是全部消灭敌人、彻底摧毁敌人反动统治必不可少的作战手段。毛主席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讲到农村根据地和城市的关系问题时指出:“革命的最后目的,是夺取作为敌人主要根据地的城市”。这就告诉我们,对敌人占据的大城市是一定要攻取的。我们要全部消灭敌人,就得彻底摧毁其赖以进行反革命战争的反动巢穴。但是,攻取大城市的时机,必须是在逐步解放了中小城市和广大乡村,使敌人占据的大城市陷于孤立之后。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既要反对条件不具备时一味蛮干的“左”倾冒险主义,又要反对条件已经具备时不敢夺取的右倾保守主义。在什么情况下才先占城市后占乡村呢?毛主席在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指出:“从现在起,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了城市。在南方各地,人民解放军将是先占城市,后占乡村。”这就是说,只有当敌人主力被消灭之后,才能这样做。解放战争时期,经过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以后,国民党军队的主力已被消灭,其作战部队仅剩下100多万人,又是分布在新疆、江南诸省和台湾等地的漫长战线上,形势对我极其有利。因此,我军强渡长江以后,就坚决贯彻毛主席关于“先占城市,后占乡村”的指示,迅速地消灭了国民党的残余兵力,取得了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
“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为主要目标。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是歼灭敌人生力量的结果,往往需要反复多次才能最后地保守或夺取之。”这是毛主席亲手制定的十大军事原则的第三条原则,这条原则是说要把革命战争的胜利放在歼灭敌人有生力量的基点上,实行歼灭战。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坚持打歼灭战,才能最后战胜敌人。战争的胜负不在于一城一地的得失,而在于有生力量的消长。在战争过程中,力求每战彻底、全部地消灭敌人,使敌人被歼一团少一团,被歼一旅少一旅,首先是能够使敌人损失有生力量和技术装备,同时又能够使敌人在精神上受到沉重打击,士气沮丧,人心不振,从而愈战愈少,愈战愈弱。相反,我军由于不断地歼灭敌人有生力量,每战都有俘获,人力物力能够得到充分的补充,士气高涨,人心振奋,从而愈战愈多,愈战愈强。我们大量地消灭了敌人的军力,必然能使战争形势发生有利于我、不利于敌的变化,最后使战争的结局为我胜敌败。
只有歼灭敌人有生力量,才能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打仗是靠有生力量进行的。敌人要控制其反革命据点或侵占我方的城市和地方,都要依靠其有生力量。只要消灭了敌人
的有生力量,我军就能达到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的目的。如果在敌人有生力量未被大量消灭之前,企图过早地解决城市和地方的问题,就不但不能达到目的,反而还会使自己的有生力量遭到不应有的损失,陷于被动。实践证明: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就可以人地两得;以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为主要目标,那就要人地两失。正如毛主席所说:“只要我军能够将敌军有生力量大量地歼灭了,就有可能恢复失地,并夺取新的地方。”我军历史上这样的事例是很多的。例如,在解放战争中,我晋冀鲁豫野战军太岳兵团挺进豫西,当主力逼近敌重要据点洛阳时,不是去勉强攻打洛阳,而是按照毛主席指示,向洛阳以西的广大地区寻歼敌人。结果,我军在半个月时间内,歼敌3万余人,控制了东起新安西至潼关的广大地区。待攻取洛阳的条件成熟后,我华东野战军一部及太岳兵团主力,于1948年3月14日攻克洛阳,歼敌2万。打下洛阳后,为了继续歼灭敌人有生力量,我军又主动撤出。同年4月5日,我太岳兵团再度攻取洛阳,歼敌4600余人,最后解放了该城。
在战争过程中,有时为了寻求战机和选择战场以集中兵力歼灭敌人,或者为了我军主力避免遭受敌军的严重打击,或者为了休整部队以利再战,可以甚至必须放弃某些地方。特别是在强敌进攻面前,在对我不利的条件下,我们决不应该单纯地为了保存地方而同敌人拼消耗,不应该同敌人举行无把握的决战。我们应该运用“将欲取之必先与之”的原则,主动放弃一些地方,诱敌深入,待机破敌。我们这样做,可以使敌人尝点甜头,占点便宜,并为占据地方而分散兵力,背上包袱,陷于被动;可以使我军充分发挥人民战争的威力,疲惫敌人,袭扰敌人,削弱敌人,分割敌人,集中兵力各个歼灭敌人。
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还要不要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呢?回答是肯定的。有些时候,为了服从政治斗争的需要或战略战役全局的需要,对某些城市和地方,应当坚决予以保守或夺取。当我军转入战略进攻阶段的时候,当然更应当把歼灭敌人有生力量和夺取城市和地方紧密地结合起来。绝不能把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理解为对城市和地方该夺的也不夺、当守的也不守。“凡在敌我力量对比上能够保守或夺取的地方和在战役上战术上有意义的地方,则必须保守或夺取之,否则就是犯错误。”。这样做,也正是为了大量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争取全局的胜利。例如,解放战争时期,在辽沈战役中,我军一部扼守塔山,阻击葫芦岛援敌,便保证了锦州作战的胜利;在平津战役中,我军首先夺取天津,歼敌13万,便切断了北平敌人的海上逃路,促使了北平的和平解放。事实证明,执行毛主席这一军事原则,就可以使我军既能大量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又能保守或夺取城市与地方。
毛主席在十大军事原则第四条中指出:“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两倍、三倍、四倍、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在特殊情况下,则采用给敌以歼灭性打击的方法,即集中全力打敌正面及其一翼或两翼,求达歼灭其一部、击溃其另一部的目的,以便我军能够迅速转移兵力歼击他部敌军。力求避免打那种得不偿失的、或得失相当的消耗战。这样,在全体上,我们是劣势(就数量来说),但在每一个局部上,在每一个具体战役上,我们是绝对的优势,这就保证了战役的胜利。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就将在全体上转变为优势,直到歼灭一切敌人。”这条军事原则的基本精神是在战役战斗上集中绝对优势兵力,采取包围迂回战术,以求得全部歼灭敌人。
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四面包围敌人,这是实现歼灭战的重要条件。在战役战斗上集中了绝对优势兵力,对敌形成四面包围,就能使我军具备全歼敌人的物质基础,从而能够以多胜少,以强击弱,既有力量攻歼被围之敌和阻击援敌,又有力量应付意外情况,实施连续作战。以压倒的优势对敌形成四面包围,还能陷敌于孤军作战的困境,使之士气恐慌,军心动摇,更利于我全歼。在我军历史上,由于集中绝对优势兵力,实行四面包围而全歼敌人的战例是非常多的。例如,解放战争初期的临(汾)浮(山)战役,面对蒋介石嫡系胡宗南部三个旅的进犯,我军就是以一部兵力牵制敌两个旅,集中三倍于敌的力,一举歼灭了敌人所谓的“天下第一旅”,加速了战役的胜利。
毛主席教导我们:“主动或被动是和战争力量的优势或劣势分不开的。因而也是和主观指导的正确或错误分不开的。” 革命战争初期,往往是敌强我弱,敌优我劣,敌处战略主动,我处战略被动。然而,这种形势是可以转变的,转变的办法就是实行战役战斗的歼灭战。我们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四面包围,力求全歼敌人,通过战役战斗上的以多胜少,随着时间的推移,就能够达到战略上的以少胜多,逐步剥夺敌人在战略上的优势和主动,而使我军在战略上完全掌握优势和主动,直到歼灭一切敌人。历时三年多的解放战争,我军在毛主席亲自领导和指挥下,采取正确的战略方针,运用这一有效战法,打了很多闻名中外的出色的歼灭战,很快转化了敌我力量对比,使我军由战略防御转为战略进攻,以小米加步枪战胜了敌人的飞机加坦克。
集中绝对优势兵力,实行包围迂回战术,都是为着歼灭敌人。为了歼灭敌人,无论任何时候都应保证把主力使用于对战局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地方,都应在战役战斗上保持兵力的优势,集结全力,打敌一部,一战而胜,再及其余。为了歼灭敌人,还必须构成四面包围,断敌退路,不给敌人以逃跑的空隙。为了歼灭敌人,对已被包围之敌,也应集中优势兵力火力,选择弱点猛烈攻击,实行穿插分割,一部分一部分地将其歼灭。毛主席教导我们:“歼灭战和集中优势兵力、采取包围迂回战术,同一意义。没有后者,就没有前者。”这就是说, 集中优势兵力和各个歼灭敌人,二者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集中优势兵力,是打歼灭战的根本保证和先决条件;采取包围迂回战术,是打歼灭战的基本作战方法。集中了优势兵力,又采取了包围迂回战术,我们就能始终保持战场上的优势和主动,一战而胜,再及其余,依次各个击破,一口一口地吃掉敌人,最后嬴得战争的全胜。我们在贯彻执行毛主席这一军事原则的时候,必须批判机会主义军事路线的所谓“全线出击”、“一点两面”等资产阶级军事战术。“全线出击”是军事冒险主义,“一点两面”是军事平均主义。
我们主张集中兵力,是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兵力集中得越多越好呢?不是的。集中兵力的程度,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敌人有强有弱,战场有主有次,地形条件有有利或不利,集中兵力的要求也就有高有低。因此,每个战役或战斗需要兵力优势的程度,不应当是固定不变的,而应根据敌情、地形及我情,以能否做到有把握歼灭敌人来确定。“对于强敌,或关系紧要的战场作战,应以绝对优势的兵力临之; .....对于弱敌或不关紧要的战场作战,临之以相对优势的兵力也就够了”。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这是我军作战的基本方针。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当敌人比较集中强大,采取集团行动,或虽分数路但各路密接,我军暂时不能实行彻底的歼灭战时,为了消耗敌人,破坏敌人的行动计划,保障我军在主要方向上歼灭敌人,则可以采取给敌以歼灭性打击的方法,即集中全力对敌人的正面或翼侧实施猛烈攻击,力求达到歼灭其一部、击溃其另一部的目的。这样做,既能给敌人造成重大损失,又能使我军避免被动,减少伤亡,利于迅速转移兵力,歼击他部敌军。
有些人觉得随着军事技术和武器的发展,好象在现代战争条件下集中兵力的原则不好再应用了。这种想法显然是不对的。毛主席早在《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这篇著作中就明确指出,在敌人“武器加强的条件下, 我军必须特别强调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作战方法”。新式武器的使用,技术装备的加强,无疑将给战争的进程带来重大影响。但是这并不能改变战争的基本规律。而且我们所说的集中兵力并不是说要把所有的兵力、火器,机械地堆在一起,而是根据战争发展的具体情况,有纵深、有梯次、有隐蔽、有伪装地实行集中。我们只要充分发挥人民战争的威力,巧妙地进行隐蔽和伪装,迅速而适时地实行集中和分散,就能有效地保存自己,消灭敌人,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打仗同干其它任何事情一样,没有事先的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就不能获得胜利。毛主席在十大军事原则中指出:“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每战都应力求有准备,力求在敌我条件对比下有胜利的把握。”这条军事原则的基本精神是:每战都要尽可能有周密的计划,充分的准备,把胜利建立在稳妥可靠的基础上,确有把握地歼灭敌人。进行任何一次战役战斗,都要作到有准备、有把握,这是毛主席的一贯教导,也是我军传统的作战方法。
什么是有准备和有把握呢?有准备和有把握不是空洞的,而是具体的。作战准备有多方面的内容,胜利把握也是由多种条件构成的。一般地说,有准备,主要是指对敌情、 地形作了周密的侦察,区分了任务,部署了兵力,组织了协同动作和战斗保障,进行了深入的思想政治动员,地方武装、民兵配合主力作战和人民群众支援前线的工作也都有了组织和部署等。有把握,就是指具备了战胜敌人的条件,诸如作战对象是好打的敌人,人民条件、地形条件对我有利,调动了敌人,迫使敌人处于不利态势或发生了过失,我军集中了优势兵力,做了比较充分的战斗准备等。有准备和有把握二者是统一的。做好准备,是有把握地歼灭敌人的一个重要条件。战斗准备愈充分,胜利把握就愈大;多一分准备,就多一分把握。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为了确有把握地取得战役战斗的胜利,那种“由轻敌而发生的对于准备的放松,和由被敌人进攻所吓倒而发生的惊惶失措,都是应该坚决反对的不良倾向”。
为什么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呢?这是因为: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就要丧失主动权,就不能打胜仗;打有准备、有把握之仗,就能掌握主动权,就能实现歼灭战。主动权是军队行动的自由权。两军对战,谁夺得主动权谁就处于有利地位,谁失去主动权谁就接近于被打败或被消灭。所以,敌我双方在战争中都力争主动,力避被动。“如果我们没有必要的和充分的准备,必然陷入被动位。临时仓卒应战,胜利的把握是没有的。”这样不但不能把战役、战斗打成歼灭战,反而会打成击溃战、消耗战,甚至使自己遭受损失。我们每战如果都有充分的准备,在敌我条件对比下都有胜利的把握,那就能恰当地应付各种复杂情况,夺取和保持主动。
举例来说。1947年11月,晋察冀我军进行的石家庄战役,就是由于认真贯彻毛主席这一军事原则而打得干脆利落的一个歼灭战。战役发起前,我军预先拟定了几个方案,作了多手难备;指派了部队和地方武装阻敌增援,断敌交通补给;集中了优势兵力;动员了约10万民工支援车战;准备了充足的弹药、粮食和大量的攻坚器材;严密地组织了步炮协同和通信联络;开展军事民主,发动士兵群众讨论了如何攻克敌阵的方法,等等。正是因为这次战役打的是有准备、有把握之仗,所以我军顺利地攻克了深沟高垒、工事坚固、防御体系比较完整的石家庄,全歼守敌2.4万余人。
实践告诉我们,正确地贯彻执行毛主席这一军事原则,必须保证每次战役战斗都力求有准备有胜利把握然后再打;否则应该持重待机,或者是改换攻击目标,去打有取胜把握之敌。战争中常有这样的情形,我原来预定攻击某一部敌人,但由于敌兵力集中或突然增多,或援敌临近,敌之部署有了重大变化,我一时无战机可寻,敌我条件对比表明我军没有把握取胜,在这种情况下就应改变自己的决心,不可勉强攻击预定之敌。解放战争时期的莱芜战役,就是适应情况变化,及时改换攻击目标而取胜的一例。
战争中的情况是千变万化的,我们必须按照情况灵活运用原则。有时在局部看来准备还不够充分,甚至时间仓卒来不及准备,取胜的把握还不太大,但在战役战斗的全局上需要打时,局部应坚决服从全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取胜的条件,甚至边打边准备,夺取战役战斗的胜利。就准备工作的时机来讲,主要项目必须在战斗开始前做好,但战斗发起后,还应继续不断地准备,以适应战斗发展和情况变化的需要。认识情况的过程不但存在于军事计划建立之前,而且存在于军事计划建立之后。再拿准备工作的要求来讲,必须坚持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在局部虽已有准备、有把握,但全局尚未部署好、准备好的情况下,不能急于打。反之,局部虽然准备得不够充分,但全局需要你马上打,也得立即打。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既要防止轻敌麻痹,过低估计敌人,不尊重客观条件,盲目蛮干的倾向;又要防止过高估计敌人,消极等待,强调困难,不顾全局的倾向。
毛主席在十大军事原则中指出:“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即在短期内不休息地接连打几仗)的作风。”这条军事原则的基本精神是:发扬我军的政优势,以我们无产阶级军队所独有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彻底革命精神,压倒敌人,去夺取战争的胜利。这种战斗作风,体现了人民军队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是我军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我军战胜敌人的重要因素之一。历史经验证明,“在战争中提倡勇敢牺牲英勇向前的精神和动作,是在正确的作战计划下绝对必要的东西”。恩格斯曾经说过:“勇敢和必胜的信念常使战斗得以胜利结束。”这种作风是要经过长期革命战争锻炼养成的。它是建筑在无产阶级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觉悟的基础上的。在历次革命战争中,我军所以能够战胜国内外的敌人,从小到大,愈战愈强,是与发扬这种优良的战斗作风分不开的。
十年内战时期,在长征途中,我军以惊人的革命毅力,爬雪山,过草地,历尽千难万险,转战11个省,进行380多次战斗,打破数十万敌人的尾追、围攻和堵截,长驱二万五千里,胜利地完成了战略大转移的伟大任务。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对我解放区实行惨绝人寰的“三光”政策,国民党反动派也对我解放区实行包围、封锁和进攻。在这种艰难困苦的环境下,我军和人民群众一起,团结战斗,英勇杀敌,粉碎了日寇的残酷“扫荡”和国民党的三次反共高潮。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在大规模的运动战中,不怕牺牲,不怕疲劳,不分日夜,连续奋战,大量地歼灭了敌人。抗美援朝战争中,我志愿军一把炒面一口雪,和朝鲜人民一起打败了武装到牙齿的美帝国主义。
有了优良的战斗作风,就能够充分发挥技术和战术的威力。部队有了优良的战斗作风,就敢于近战、夜战,敢于穿插分割、迂回包围,敢于以“土办法”战胜具有优良技术装备的敌人,创造奇迹。部队如果没有优良的战斗作风,怕苦怕难,畏缩不前,正确的战略战术就得不到贯彻,再好的武器也没有用。因为这正如毛主席所说:“武器是战争的重要的因素,但不是决定的因素,决定的因素是人不是物。”恩格斯也曾经指出:“枪自己是不会动的,需要有勇敢的心和强有力的手来使用它们。”回顾我军的战斗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由于我军是为人民利益而战,因而就具有无比的勇气,就能够用小米加步枪打败敌人的飞机加坦克。当我军技术装备得到改善之后,又有优良的战斗作风作基础,使技术装备在战斗中充分发挥效力,我军就如虎添翼,更大地提高自己的战斗力。
有了优良的战斗作风,就能坚持奋战,扩大战果,夺取更大的胜利。战争的胜负要通过无数次战役来解决,每次战役的胜利又是通过一系列战斗去实现的。在战役战斗中,我军一战取胜之后,如能利用有利条件,敢于战斗,不怕困难,前赴后继,连续作战,不给敌人以喘息之机,就能够不断扩大战果,夺取全部胜利。在我军打得疲劳、困难的时候,同时也正是敌人更疲劳、更困难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我军发扬优良的战斗作风,就能够冲破困难,变不利为有利,迫使敌人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最后战而胜之。解放战争时期,我华东野战军山东兵团,从1948年3月11日至22日发起了以攻取周村、张店为中心的胶济路西段战役;接着又于4月2日至5月8日进行了以歼击潍县之敌为主要目标的胶济路中段战役;尔后又从5月29日至7月18日实行了进攻兖州等地的津浦路中段战役。在4个多月的连续作战中,广大指战员坚韧顽强,长途跋涉,乘胜扩张战果,共歼灭敌人14.8万余人,解放了大片地区,从根本上改变了山东的敌我形势,使山东全省除济南、青岛、临沂等少数孤立据点外,全部为我军解放。勇敢战斗,连续作战,这种优良的战斗作风是我军在战役战斗中彻底灭敌人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敌人最害怕的一种打法。
培养什么样的战斗作风也是个执行哪一条路线的问题,我军的优良战斗作风是在两条军事路线的激烈斗争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早在建军初期,毛主席根据我军的宗旨和性质,设立了党代表制度,依靠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经过政治教育,不断清除资产阶级军队遗留下来的不良作风,将进步的精神贯注于军队之中,使我军具有压倒一切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屈服的一往无前的革命精神。当年在毛主席的正确路线指引下,我军的这种优良作风不断地得到发扬光大,并在两条路线的斗争中不断排除机会主义路线带来的活命哲学和拼命主义的干扰。
毛主席在十大军事原则第七条中指出:“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同时,注重阵地攻击战术,夺取敌人的据点和城市。”这条军事原则讲的是,我军的作战形式应以集中兵力打运动战为主;与此同时,要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加强阵地攻击战术的研究和运用,以求大量歼灭敌人,广泛地夺取敌占据点和城市。
力求在运动中歼敌,讲是作战形式,也就是歼灭敌人应取的方法和手段。为什么要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呢?这首先是因为,我军调动敌人脱离其作为依托的城市、据点和交通线,实行“打得嬴就打,打不嬴就走”的运动战的方针,可以使我们充分发挥无产阶级的战争领导艺术和人的活跃性,发挥人民战争的威力。打运动战,我军就能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援和掩护下,高度发挥主观能动性,实行大踏步的前进和后退,以便迅速地集中和分散,创造和捕捉良好的战机,集中兵力在运动中大量歼灭敌人。从这里可以看出,运动战的一个基本特点是进攻性和流动性。为了大量歼灭敌人,要求我军在广大战区内和流动不定的作战线上,实行迅速的集中和分散,大踏步的前进和后退,把一切的“走”都建立在“打”的这个基本点上。当敌人向我们大举进攻时,我军先退一步,暂时让出一些地方,在“走”中摸清敌人何部最强,何部最弱,然后再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这样,我们就可以做到,想在哪里打,就在哪里打,始终主动,处处自由;敌人则是被我们牵着鼻子走,处处黑暗,时时挨打,吃不上,睡不好,肥的拖瘦,瘦的拖垮,直至被彻底歼灭。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前几次反“围剿”斗争就是很好的证明。由于红军坚决执行毛主席的运动战的方针,敌人的第一、二、三次“围剿”被粉碎了。
在运动中歼灭政人,有利于避敌之长,击敌之短,速战速决。运动之敌,脱离了既设阵地,一般是处于不意无准备之中,兵力比较分散,地形比较生疏,使其优势的技术装备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一般来说,运动中之敌比驻守中之敌要好打。打这种敌人,更便于我军集中优势兵力,充分发挥近战夜战的特长,高度发扬优良的战斗作风,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迅速歼敌。解放战争初期,东北我军一部坚决执行毛主席关于在运动中歼灭敌人有生力量的指示,于1946年10月31日发起了辽东新开岭战役,对进至新开岭一带的蒋介石嫡系部队第25师,突然发动进攻。当时,虽然我军兵力优势并不大,但由于打的是运动之敌,加上部队战斗作风英勇顽强,因而很快就把这个半美械化师全部消灭了。
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其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指挥员应发挥主观指导的能动作用,善于调动敌人,积极创造和捕捉战机。创造战机,就是要了解敌人的企图,掌握其行动规律,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特别是良好的人民条件,灵活而巧妙地采取各种方法,造成敌人的错觉,借以调动或迫使敌人就我范围。捕捉战机,就是要确实掌握情况,控制主力于机动位置,随时做好作战准备,以便有利战机一旦出现,就能立即抓住。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我军在创造战机、埔捉战机、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方面,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通常采用的方法是:
诱敌深入。这种方法,不但可以分散、疲惫、骄纵敌人,使其暴露弱点,而且便于我军集中兵力,选好战场,寻找战机,歼敌于运动之中或立足未稳之时。解放战争初期的苏中战役,敌人出动12万人,我华中部队集中主力3.3万人迎敌。尽管敌我力量对比悬殊,但由于我军把敌人放进来打,创造和捕捉了许多战机,集中优势兵力实行各个歼灭,结果,在连续作战中获得了歼敌5万余人的重大胜利。
围城打援。这种方法,“目的不在打围敌,而在打援敌”。围城是手段,调动敌人援兵于运动中予以歼灭则是目的。这是我军求得在运动中歼灭敌人的一种有效方法。在解放战争时期的清风店战役中,我军就成功地运用了这个方法。1947年10月,我华北野战军通过围攻徐水,吸引了石家庄之敌第三军主力出援,我军主力在清风店地区歼击该敌,打了一个歼敌1.7万余人的漂亮仗。
声东击西。“‘声东击西’,是造成敌人错觉之一法”: 可以欺骗、引诱和迷惑敌人,调动敌人就我范围,从而出现好打之势。例如,1947年8月,我西北野战军举行的沙家店战役,战前,我军主力隐蔽集结,待机歼敌。同时,以小部兵力掩护机关东渡黄河,显示我军主力有被迫东渡模样,迎合敌人寻我决战的心理。这样,使敌人受到迷惑,定下了“迅速追击,勿失此千载良机”的决心,在指挥上犯了错误,使我军获得了在沙家店地区伏击歼敌第三十六师6000余人的胜利。
蘑菇战术。就是利用对我有利的群众条件和地形,同敌周旋,迫敌发生过失,“将敌磨得精疲力竭,然后消灭之。” 1947年3月,我西北野战军在毛主席的直接指挥下,以2万多人对付敌人23万多人的进攻,正是巧妙地运用蘑菇战术,把敌人拖得疲劳沮丧,仅仅5个月的时间,就歼敌2.5万人,并使自己发展壮大到4.5万人。
敌进我进。当敌人以强大兵力向我进攻,我难以对进攻之敌举行歼击或不利于内线作战时,采用敌进我进的办法实行外线出击,向敌人后方打去,威胁敌之根本重地,也可以调动敌人,创造良好战机。1946年底,我晋冀鲁豫野战军发动的巨(野)金(乡)鱼(台)战役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战例。我军避开向我大名、邯郸进攻之精锐兵团,大踏步前进200余里,直趋徐州西北,不但乘虚攻歼一些分散守备之敌,而且集中主力在运动中大量歼灭了被我调动的来援之敌。这个战役的结果,我军收复县城9座,歼敌2.8万余人。
我们说,运动战是转换全局的战略方针,是我军主要的作战形式,但这并不是拒绝必要的和可能的阵地战。为着适应战争形势的发展和全部消灭敌人的需要,我们还应该注重学习阵地攻击战术。特别是当敌我力量对比发生了重大变化,敌人在战略上转为守势,我军转入战略进攻的情况下,如果我军不能以有力的阵地攻坚战来配合运动战,则既不可能调动敌人在运动中予以歼灭,也不能歼灭坚守阵地之敌,夺取敌占城市和地方。这正如毛主席所说的:“战略反攻阶段,无疑地将提高阵地战的地位,因为那时敌人将坚守阵地,没有我之有力的阵地攻击以配合运动战,将不能达到收复失地之目的。”解放战争中期和后期,我军正是由于贯彻了毛主席这一军事原则,既在运动中大量歼灭了敌人,又攻克了许多国民党坚固设防的城市,加速了全国的解放。
毛主席在十大军事原则第八条中指出:“在攻城问题上,一切敌人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坚决夺取之。一切敌人有中等程度的守备、而环境又许可加以夺取的据点和城市,相机夺取之。一切敌人守备强固的据点和城市,则等候条件成熟时然后夺取之。”这一军事原则的基本精神是:夺取敌占据点和城市,必须对敌人的守备程度和我军的攻坚作战能力等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尔后对守备之敌区別对待,先弱后强地予以夺取,把我军的胜利建立在稳妥可靠的基础之上。把敌占据点和城市分为弱、中、强,加以分别对待,这是集中兵力各个歼敌的原则在攻城问题上的具体应用,体现了毛主席的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的思想。 我们学习和应用毛主席关于攻城作战的原则,以下几个问题是需要明确的:
在选择作战对象上,要拣弱的打。毛主席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就教导我们:“弱军对于强军作战的再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拣弱的打。”这是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战胜敌人的主要手段和方法。从战略上讲,在敢人占据若干点和城市的情况下,我们就是要通过周密侦察,分析判断,找出强弱,选准敌人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坚决夺取。在战役战斗上,当选定了某一据点或城市作为攻击对象后,还必须在这个据点或城市选择主要攻击方向。在这个主要攻击方向上,仍然要拣弱的打。这是因为,敌人的强弱是相对的,是可以转化的。我们打掉了弱的,强的也就孤立了,变弱了;我们打掉了小的,大的也就分散了,变小了。
在兵力部署上,要保证绝对优势。谁想在战场上保持主动地位,谁就应该集中兵力。因为“主动地位不是空想的,而是具体的,物质的。这里最重要的,是保存并集结最大而有活力的军队”。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攻城作战原则,把主要兵力、兵器集中到一个攻击目标上,首先歼灭弱者,这就使我们能够避免处处攻击,处处不得力,始终保持主动地位,在战役战斗上达到四面包围,以多胜少,以优胜劣,速战速决。
在具体打法上,要各个击破,一口一口地吃掉敌人。只有首先夺取敌人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我们才能更好地争取时机转用兵力,夺取敌人有中等程度守备和强固守备的据点和城市,从而改变敌我形势。就对一个据点或一个城市的具体打法而言,也仍然要贯彻各个击破的思想。当我们集中兵力从敌人某一翼突破后,就要广泛实施包围迂回、穿插分割的战术,肢解敌人,消灭敌人。
在作战准备上,不能莽莽撞撞到处乱攻乱打,要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所谓“相机夺取”和“等候条件成熟时然后夺取”,这里包括了敌我力量的转化,人民群众的发动,地方武装的组织,敌情与地形的侦察了解,等等。这些都是实现“每战都应力求有准备,力求在敌我条件对比下有胜利的把握”这一要求所必须做好的工作。总之,指挥员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审时度势”,积极地创造作战时机和条件,才能正确贯彻毛主席的攻城作战原则,确有把握地歼灭敌人。
为什么对敌人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要坚决夺取?夺取敌人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容易在敌我条件对比下造成我方的绝对优势, 保证每攻必克,全歼守敌。尤其是在敌人被迫实行战略防御、固守若干点线的情况下,我军对其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实行坚决夺取,不但可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扩大解放区,缩小敌占区,孤立敌人守备强固的据点和城市,而且可以使我军不断改善装备,逐步积累攻城经验,提高攻城能力,为尔后夺取敌人守备强固的据点和城市创造条件。解放战争时期的胶济路西段战役,就是当国民党将防御重点置于津浦路中段,而我军乘胶济路西段敌人守备薄弱之际发动的。1948年3月11日,我山东兵团以突然行动包围张店,守敌突围,被我全歼。这时,周村外围之敌立即向周村收缩,但当其部署尚未调整完毕之时,我军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入 街区,经18小时战斗,全歼守敌。尔后, 我军又乘胜攻下淄川。这一战役的胜利,我军共歼敌第三十二师、淄博警备旅等部3.8万余人,收复城镇10余座,使鲁中、渤海两解放区连成了一片;同时,使敌人在山东境内的其他重点城市陷于我解放区的四面包围之中,为我夺取这些城市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什么对敌人有中等程度守备、而环境又许可加以夺取的据点和城市要相机夺取呢?俗话说,“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在什么时候夺取敌人的某个据点和城市,也要从实际出发,依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相机夺取,就是讲的这个道理。所谓敌人有中等程度守备的据点和城市,是说敌人的守备是比较强固的,而且这样的据点和城市往往又不是孤立的。因此,打这种敌人,需要慎重考虑全局情况。如果从全局来看,在敌我力量对比上有取胜把握,也需要夺取,夺取之后又能为我军尔后的作战争取主动,有利于促进战局的发展,那就应当夺取。否则,不可勉强从事,以免陷于被动。战争实践证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攻击迅速奏效,保持作战的主动权。解放战争时期,我华北野战军第八和第十三纵队及太岳、吕梁军区部队发动的临汾战役就是当敌人具有中等程度守备的临汾陷入孤立之后才打的。这一战役,不仅解放了临汾,歼敌2.5万余人,还为我军尔后的作战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什么对敌人守备强固的据点和城市,要等候条件成熟时才夺取呢?这是因为攻取敌人重兵防守的坚固据点和城市,如果不具备成熟的条件,就不能打有把握之仗。所谓条件成熟,总的说来,就是在敌我各种条件对比下,我占绝对优势,确有克敌制胜的把握。具体地说,就是敌人守备薄弱和有中等程度守备的据点和城市已被我夺取,敌人守备强固的据点和城市已陷于完全孤立,我军集中了绝对优势兵力,掌握了攻坚作战的战术和技术,并能在战争中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有力支援。如果对敌人守备强固的据点和城市夺取的条件还不成熟,我们就不能急于去夺取,而要积极地去创造条件,能动地争取战争的胜利。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在攻取敌人守备强固的据点和城市问题上,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这一军事原则,获得了伟大的胜利。例如,1948年9月,我华东野战军攻取敌人大肆吹嘘的所谓“攻不破的强固堡垒” 的济南,原来预计要20天时间,结果只用8昼夜就解放该城,全歼守敌10万余人。
我们贯彻毛主席制定的这一军事原则,有两种思想倾向必须防止:一是在条件不具备时,轻率进行攻坚作战的倾向;二是过分强调客观条件,前怕龙后怕虎,对应当夺取、能够夺取的据点和城市也不敢夺取的倾向。我们只有很好地学习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努力做到主观指导与客观实际相符合,才能少犯错误,多打胜仗。
战争,不但是军事的和政治的竞赛,还是经济的竞赛。在战争中,人力和物力的大量消耗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正确解决战争补给问题就成了支持长期战争,夺取战争胜利的一个重要问题。毛主席为我军制定的“以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员,补充自己。我军人力物力的来源,主要在前线”这条军事原则,就为我们指出了一条依靠自力更生,以战养战,来解决战争补给问题的正确办法。
我们知道,一切革命斗争的发展总有一个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过程。无产阶级进行革命在开始时力量总是暂时地处于较弱小的地位,进行革命战争中所需要的武器弹药、装备给养等等都比较缺乏。在这种情况下,不断地从敌人手里夺取武器装备和战争需要的其他物资来武装自己,将俘获人员经过政治教育来补充自己,这不仅可以使我们克服战时人员、武器、给养等补给方面的困难,而更重要的是能从根本上削弱敌人的力量,壮大我们的力量。随着时间的推移,敌人必然由强变弱,我军必然由弱变强,愈战愈强。
从我军发展的历史来看,当我们没有取得全国政权的时候,我军武器装备和人力的补充主要地并不是依靠后方接济,而是依靠作战的俘获和在战区就地解决。早在十年内战时期,毛主席就指出:“利用正确的战术,不战则已,战则必胜,必有俘获,如此可以逐渐扩大红军。”依靠在前线作战解决人力物力的补充问题,这是我军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得以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我军的优良传统。这样做,可以使部队及时得到补充,连续作战,大量歼敌,经常保持战斗实力,并能使我军逐步发展扩大。解放战争时期,我华东野战军在1947年1月的鲁南战役中,全歼国民党美械装备的整编第二十六师和第一快速纵队以及其他部队共5万余人,其中生俘敌3.9万余人;缴获榴弹炮48门,山炮、野炮41门,坦克24辆,汽车474辆。这次战役的胜利对我华东野战军的发展,特别是对加强特种兵的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战役之后,我华东野战军将大部俘虏和缴获的全部武器装备补入部队,并在加强步兵建设的同时,成立了包括有炮兵、工兵、装甲兵和骑兵的特种兵纵队,使部队装备有了较大的改善,战斗力进一步提高。
依靠前线作战解决人力物力的补充问题,可以减轻根据地人民的负担,有利于根据地人民休养生息,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支持长期战争。在解放战争时期的战略防御阶段,当战争主要是在解放区内进行时,由于我军不断歼灭敌人,从俘获中解决部队人力物力的补充,就相对减轻了解放区人民的负担。而当我军由内线作战转到外线作战,将战争引向国民党统治区以后,我军作战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资源,又大量地从国民党方面和国民党统治区城内解决,这样就大大减轻了老解放区人民的负担。在革命战争中,对俘虏的敌军人员进行改造并补充自己,这是毛主席为我军确定的解决兵员来源问题的一个正确方针。我军的兵员首先是依靠根据地的贫下中农的子弟大批参军。他们是我军的基本成分和坚强骨干。此外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从战场上俘虏的并经过审查教育的国民党军的士兵中补充来的。我军自建军以来就有熔化战俘、实行火线扩军的优良传统。毛主席说:“红军像一个火炉,俘虏兵过来马上就熔化了。”我军之所以能够这样,是因为我们的军队是人民军队,我们进行的战争是革命的正义的战争,而且我们是用马列主义的阶级分析观点看待俘虏人员的。国民党军队的士兵,绝大部分是被抓丁拉伕当兵的劳动人民。在他们被我俘虏之后,经过一定的审查和教育,特别是经过诉苦教育,启发他们的阶级觉悟,他们就能够迅速转变立场,掉转枪口,积极参加对敌作战。
在长期革命战争中,我军改造俘虏的工作,不断地有所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解放战争中实行的“即俘、即查、即补”的办法,对于迅速发展壮大我军,进行连续作战,支持长期战争,曾起了重大作用。在解放战争的前两年,我军即熔化了大约80万左右的从国民党军队来的俘虏兵,使他们变为“解放战士”,补充我军。我华东野战军某纵队,在淮海战役中行了44次战斗,俘敌5.6万余人,经过即俘、即查、即补,到战役结束时,全纵队的总人数达到战前总人数的182%。我华北野战军某兵团,在平津战役张家口地区作战中,实行即俘、即查、即补,将俘虏的国民党军士兵2万余人补入部队,到战役结束时,全兵团总人数达到战前总人数的146%。
毛主席教导我们:“对于几乎一切都取给于敌方的红军,基本的方针是歼灭战。”这就是说,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员补充自己,是为了更好地歼灭敌人;而歼灭敌人,又是达到补充自己的最有效的手段。只有采取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方法,大量的歼灭敌人,才能达到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员补充自己的目的。同时,也只有通过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员补充自己,不断发展壮大自己的力量,才能使大量地歼灭敌人具备雄厚的物质基础。由此可见,毛主席的这一军事原则完全是为我军打歼灭战这个总的战略指导思想服务的。依靠前线作战解决我军人力物力的补充问题,是战胜敌人的一条重要原则。在未来革命战争中,发扬自力更生、以战养战的优良传统,仍具有重大的意义。
古人说:“文武之道,一张一弛。”这话用到军事上,就要求我们从战争全局出发,正确处理作战与休整的关系,使部队在紧张的战斗中,始终能够保持旺盛的战斗热 情和坚强的战斗力。“善于利用两个战役之间的间隙,休息和整训部队”,这是毛主席的一贯教导,是我军行之有效的打败敌人的方法之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红军面临敌人的重兵“围剿”,条件极其艰苦,战斗十分频繁,长时间的休整是根本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毛主席指挥红军利用两个战役之间的间隙,即在反“围剿”的准备阶段,“养精蓄锐”,“整顿队势,以逸待劳地转入反攻”,从而保证了反“围剿”斗争的胜利。
抗日战争时期,毛主席既指出“部队的休息和训练是必要的”,又为我军规定了“在扩大占领地,消灭小敌,发动民众的工作中,争取时间达到休息和训练的目的”的正确的休整方针。解放战争进入紧张的决战阶段以后,毛主席又强调指出:“战役部署指挥的适当,作战休息调节的适当,是决定性关键。” 我军各部队遵照毛主席的指示,利用作战间隙,有领导地、有秩序地进行诉苦三查和练兵活动,开展大规模的新式整军运动,使全军官兵的政治觉悟、纪律性和战斗力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都是曲折前进的,不是径情直遂的。战争也是一样,它总是分阶段地、有起伏地进行的。这种阶段性和起伏性,决定了战争的间隙性。在历次革命战争中,我军在毛主席的军事思想指导下,自觉地利用作战间隙,及时休整部队,通过休整,总结上一战役的经验教训,作好下一战役的战斗准备,求得打一仗进一步,使部队的革命精神更加旺盛,军事艺术一步一步地向更高的程度发展。历史上“左”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头子们,总是以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世界观来对抗毛主席的军事辩证法。他们时而只要进攻,不要防御和退却,只讲战斗,不讲休息和训练;时而又搞大休整,消极避战,不敢举行有利的进攻,不敢大胆诱敌深入,聚而歼之。毛主席在阐明作战与休整的辩证关系时,一针见血地指出:“睡眠和休息丧失了时间,却取得了明天工作的精力。如果有什么蠢人,不知此理,拒绝睡觉,他明天就没有精神了,这是蚀本生意。”
善于利用两个战役之间的间隙进行休整,这是上一战役向下一战役的过渡。这种过渡,“不是一事不做专门关起门来休息和训练”,而是为了贏得下一战役的胜利。因此,要积极地、全面地进行战役前的准备。要把这种准备工作做好,也就是说要把休整工作搞好,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善于争取休整的主动权。作战间隙在客观上是存在的,但是,如果主观指导不正确,已经出现的休整时机也有可能丢失。这是因为主动权“是要有意识地去争取的东西,不是现成的东西”。特别是在敌处优势我处劣势的时候,穷凶极恶的敌人总是缠着你,要吃掉你,不让你有休息和整训的自由。越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越应该主动地去争取这种自由。
部队在休整中,首先是要较为集中地进行思想和政治教育。通过这些教育,可以使广大指战员进一步提高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觉悟,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激发对敌人的仇恨,增强勇敢神和必胜的信念。解放战争时期,在解放区深入进行土地改革运动的同时,我军利用战役战斗的间隙,以阶级、阶级斗争为基本内容,用诉苦(诉旧社会和反动派给予广大劳动人民之苦)和三查(查阶级、查工作、查斗志)方法普遍进行的新式整军运动,就十分有效地提高了广大指战员的革命觉悟。毛主席指出:“人民解放军用诉苦和三查方法进行了新式整军运动,将使自己无敌于天下。”
利用作战间隙进行休整,开展练兵活动,是从战争学习战争,提高部队战术技术水平最实际的方法。在休整中,根据上一战役的经验教训和下一战役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有重点地进行训练,可以更好地提高部队的战术技术水平,为夺取下一战役的更大的胜利准备好条件。解放战争时期,我华北野战军第八纵队由于抓紧了运城战役之后、临汾战役之前的间隙进行休整练兵,认真总结了运城攻坚作战的经验,普遍开展了以坑道作业,火力、爆破与突击相结合为主要内容的军事训练,使部队的攻坚作战能力显著提高,为夺取临汾作了充分准备,因而使该纵队在临汾战役中出色地完成了作战任务,取得了歼敌13700余人的胜利。
利用战役间隙休整部队,要注意选择休整的时机、形式和地点。根据战争进程中预定作战任务的完成情况,战斗持续的时间,部队消耗情况等因素,适时地确定休整的时机,这对战争的计划性来说是很重要的。确定的时机不当,想休整也休整不成,错过了时机,也将造成一些损失。正确地选择休整的时机,一方面要服从作战需要,同时,要“靠收集必要的材料,从敌我双方大势上去判断”,求得主观与客观一致。一般地说,敌取守势或敌大举进攻之前,我发起新的战役之前或一时无战机可寻时,都是进行休整的好时机。休整的形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如集中休整,分散休整,轮番休整,等等。具体采取哪种形式,要根据对战场形势的具体分析来确定。
选择休整的地点,要考虑休整的规模、供应及运输条件、我军作战意图、敌人态势等具体情况。有时选在战场附近,有时就把部队拉到后方或根据地去休整,有时也可在战地休整。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休整地点一般都选在地形、人民条件都不利于敌而有利于我的根据地;解放战争后期,敌我力量发生了根本改变,部队则往往结合下一次作战任务,进至预定战场附近进行休整。
休整要从全局出发,时间一般地不要过长,要尽可能不使敌人获得喘息的机会,这样才有利于连续作战,发展胜利。在解放战争时期的淮海战役第三阶段,华东野战军在中原野战军配合下,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于河南永城东北青龙集、陈官庄地区,对敌杜聿明集团25万余人完成合围之后,遵照毛主席“为着不使蒋介石迅速决策海运平津诸敌南下”,对合围之敌“两星期内不作最后歼灭之部署”的指示,决定暂时围而不打,进行战场休整。在历时20天的休整中,我军补充了大批的新兵员和弹药物资,进行了形势任务教育,发动了对敌的强大政治攻势,发扬军事民主,开展敌前练兵,大大提高了我军的战斗力。而被我军重重包围的敌杜津明集团,则完全陷入弹尽粮绝、孤立无援的绝境。因此,当总攻击发起后不久,我军便迅速地歼灭了散人,取得了淮海战役的最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