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ew Democracy Gazette
编者按: 这是我们选择以英文转载的两篇文章中的第一篇,这些文章最初发表在《新民主报》的网站上。 由于本文的英文版本无法在网上检索到,因此我们选择发布此翻译以引起各地群众和组织活动家的注意,因为我们认为它与我们当前对革命形势的理解特别相关。本文最初发表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为这篇文章的后续《革命中群众组织的辩证发展 》奠定了基础。
革命斗争的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斗争形式和组织策略。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斗争中的进步与挫折、群众运动的波动、组织力量的发展与倒退、镇压机制的强化与放松等因素,都要求采取这些不同的策略。形式由内容决定,这对所有组织和斗争形式都是如此。因此,在讨论组织形式时,还必须解决阶级斗争的具体现实问题,即当时斗争的内容和需要。如果只从形式上考虑这些问题和需要,就难免会在群众路线上出现各种错误,从而损害革命。
像许多其他问题一样,群众组织,特别是民主群众组织的原则和理解必须不断讨论并应用于每个时期的具体问题。这也包括掌握和确立我们的理论和概念。就像众所周知的那样,在“意识形态―政治―组织”三个概念的统一中,基本和首要的因素是意识形态,政治必须以意识形态指导,而组织是实现这些政治目标的工具。三者中的每一个都代表着一定的社会利益,这些社会利益的真正意义是阶级利益。因此,每个问题的核心都是阶级斗争、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组织形式也是如此。
无产阶级在革命斗争中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形式,其先锋组织是共产党。其他形式是工会,它是由无产阶级的“政治权力斗争”和“经济民主斗争”之间的区别决定的。共产党是直接关注政治权力的工具,而群众组织则间接地为革命和权力斗争服务。因此,组织和斗争方法不同。政党是政治斗争的工具,而工会是经济斗争的工具。列宁在他的著作《怎么办》中定义了塑造无产阶级组织形式方法的理论。
在讨论群众组织时,我们必须从无产阶级和它参与的阶级斗争开始讲起,因为眼前的问题是无产阶级革命的问题。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基本真理指导着其他的斗争工具和方法。因此,要正确理解群众组织,我们必须首先理解共产党,即无产阶级的“先锋组织”,以及与之相关的“工会”或群众组织。工会是工人阶级的主要群众组织,也是围绕共产党的网络的一部分。群众组织而言不仅是工会,而且与它们有着共同的本质,特别是在他们在争取经济权利或争取民主的斗争中。这指出了一个事实,即群众组织是从阶级和社会的矛盾和需求中产生的。
从群众的矛盾和需求中崛起的群众组织的必要性往往被误解,导致出现打着民主群众组织幌子的“干部协会”或“合法创立政党”等错误。尽管他们如此声称,他们的这种做法也仅仅导致共产党失去了与其成员和它寻求组织的群众的联系。结果就是,以民主为目标而创建的群众组织经常被敌人解散或关闭。这里的核心问题是没有认识到群众组织必须是工会——经济民主的斗争组织。
在处理群众组织问题时,右倾和“左”倾的错误都可能发展。这两个错误都植根于自发性,阻碍了群众参与革命斗争和共产党的影响力。其中一个错误是右翼改良主义路线。尽管群众组织具有经济本质,但民主群众组织中的斗争并不局限于经济要求。在经济和政治斗争之间划定一道“长城”,将民主群众组织的诉求限制在经济斗争中,是右倾改良主义思想的体现。这否定了对群众进行政治教育并使他们更接近革命的任务。经济斗争必须转化为政治斗争,最终目标是将它们与革命斗争联系起来,并建立共产党对群众的领导。将群众组织宣传为“中立”或“高于派系和机构”反映了这种右倾的实践,这实际上意味着允许改良主义者、机会主义者或系统行为者主导群众。人民的团结不能通过在共产党人和自称“共产主义”或“革命者”的机会主义团体之间和平地团结起来实现。相反,要在共产主义领导下实现统一,必须摧毁这些机会主义者在人民中的影响力。
另一个错误是“左”路线,它倾向于直接利用民主的群众组织进行党的宣传,基于一种形而上学的理解,即使这些组织更接近党。然而,党和群众组织的内容、斗争方法和宣传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列宁说:“任何组织的组织性质,都自然而然且不可避免地由其活动内容决定。该党必须在群众组织内工作,努力通过小组织来以党的政治主导该地区,并指导广大群众。但是,这必须在尊重群众组织的计划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消除党和群众组织区别的观点都是有害的,因为它使党与群众分离。“左”倾路线通过将党降低到一个群众组织的水平,最终助长了右倾的做法。
无产阶级党关于群众组织的原则和理解是明确的,在第一次会议上总结如下:
群众组织从根本上说是建立在职业基础上的组织。它们应该根据具有不同具体条件的职业进行组织。
群众组织应该追求一种旨在团结他们寻求团结的最广泛的群众的策略。
群众组织应该在 “合法 ”的范围内进行斗争,他们斗争的一个方面是扩大这些 “合法 ”的界限。
群众组织是间接为革命和权力斗争服务的工具。他们不能直接承担党的任务并夺取政权。
群众组织既不应该走右倾改良主义路线,把自己局限于纯粹的经济或民主要求,也不应该无视这些要求而采取所谓的“左”倾路线。
群众组织不应该成为党的合法宣传办公室。
群众组织必须反对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封建主义及其国家和制度。他们必须采取倾向革命的立场,为人民的民主而战。
群众组织必须在自身内部采用并实施民主集中制。
从我们所传达的内容中可以理解,群众组织必须首先由其工会、职业性和为经济民主服务这三个本质来定义,必须以群众的需要为基础,并应发展成为以群众为主体的组织形式。这些重点构成了建立群众组织的基础。它们也是基本要求,如果民主群众组织要在革命斗争中发挥作用并拥抱群众,就不能忽视这些要求。如果不确定这些要求被满足或组织存在不足,就必须换一种方式讨论该问题,不管怎么样都得具体的现实及其需求。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前进的道路上要进行社会调查。我们也可以称之为现场分析和过程分析。无论我们讨论群众组织的哪一方面(也就是说无论是领导组建新的群众组织,还是在现有的群众组织内开展工作),我们的讨论都应首先以阶级为基础,以政治分析为依据。我们必须从矛盾入手,根据其主要和次要特征区分这些矛盾,并明确界定产生群众组织起来需求的一系列矛盾,在此基础上建立群众组织。这是因为斗争和组织的形式不是任意发明的工具。这些形式是从群众的斗争历史中产生的工具,与所有其他斗争和组织形式一样,是由共产主义先锋队发展和系统化的。
毫无疑问,由于各种需要,共产党可以领导组建合法或半合法的群众组织。例如,在像我们这样一个拥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法西斯国家,群众运动及其产生的民主群众组织可能处于更落后的阶段。此外,在斗争的不同阶段,这些组织可能会被取缔、以服务于资产阶级的方式重组,或者蜕变为机会主义运动的后花园。此外,革命的各个阶段会在群众组织内产生不同的需求。为此共产党人不应该保守对待斗争和组织形式。然而,无论它们的创始人是谁、它们的形式或领导层如何,这些组织都必须基于我们上面概述的正确原则。否则,它们只能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愿景,无法使群众更接近共产党,甚至可能助长不正确的“左”或右倾路线的发展。
至于大城市,我们所合作或牵头组建的群众组织应该主要是工人阶级的工会组织。如果我们的工作不包括工会斗争和阶级组织,就必须首先解决这个问题;与群众组织有关的其他矛盾和需求,也应围绕这个核心问题来确定。工人阶级内部的任何形式的群众工作——无论是通过合法工会、半合法工会联盟还是协会——都应成为我们在大城市开展工作的基础。同样,在我们针对不同矛盾和需求开展的工作中,阶级矛盾必须始终是基础,这些斗争必须以将其与阶级斗争联系在一起的方式开展。
例如,在大城市的工人阶级社区,许多基于阶级和社会的矛盾很可能会同时出现。住房、药物滥用和帮派活动、高成本和经济困难、基础设施和环境问题、青年、老人和儿童、教育以及国家、宗教或性压迫的表现等问题在这些社区都可能特别突出。在观察工人阶级地区时,我们看到的是超越工会的群众组织,或者可以被视为工会的组织形式,主要由环境和地方协会、Alevi 协会和社区中心 (cemevis)、住房相关协会、妇女组织、青年团体或分支机构、库尔德组织等组成。尽管还有许多其他协会和俱乐部,但就社会矛盾而言,我们最关心的是这些社会团体。鉴于我们并不排斥这些矛盾和斗争,并将它们视为我们革命斗争的一部分,我们必须有一个立场、一个斗争纲领和解决这些问题的适当工具。我们要强调的是这些纲领和工具的本质和内容。我们必须将我们的群众组织原则应用于所有这些矛盾、斗争领域和工具,并将它们与阶级斗争和共产党的领导联系起来。要做到这一点,一种方法是根据每个领域和矛盾的特殊性进行组织,另一种方法是将这些领域和矛盾置于以阶级为基础的工作中。通过这样做,我们在群众组织中的所有工作,即使通过不同的渠道,最终都将在阶级斗争中正确地置于共产党的领导之下。
群众组织的问题非常广泛,但我们最后必须强调,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讨论的方向不应该是组织的形式,而应该是决定这些形式的矛盾的性质和斗争的形式。决定任何一种组织的是政治需要和根据这些需要开展的群众工作。试图定义一种组织或组织形式,然后赋予其政治或经济民主的内容,这将颠倒政治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因此,在某些矛盾所确定的具体的、具体的需求或能够满足这种需求的群众(或群众关系)还不够明确的情况下,我们在领导群众组织的组建时必须多加质疑和谨慎。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工作和群众关系可以面向已经存在的群众组织,也可以成为共产党在劳工、青年、妇女或环境等领域领导的群众工作和组织的一部分。这样,群众工作将得到发展,群众关系将在这些活动中获得经验,也将为未来有关群众的计划奠定基础。